噴昔洛韋乳膏
通用名稱:噴昔洛韋乳膏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03385
生產(chǎn)企業(yè): 湖北恒安藥業(yè)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口唇或面部單純皰疹、生殖器皰疹。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 藥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為:噴昔洛韋。其化學名稱為:9-[4-羥基-3-(羥甲基)-丁基]-鳥嘌呤。 |
本品主要成分為鹽酸特比萘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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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產(chǎn)企業(yè) |
湖北恒安藥業(yè)有限公司 |
北京諾華制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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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準文號 |
國藥準字H20103385 |
國藥準字H20031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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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 |||
| 作用與功效 |
口唇或面部單純皰疹、生殖器皰疹。 |
用于治療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癬、足癬、體癬、股癬及花紋斑癬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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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處,每天4~5次,應(yīng)盡早開始治療(如有先兆或損害出現(xiàn)時)。 |
常用劑量每天1~2次,用藥前清潔和干燥患處,然后將本品薄薄撒于患處及其周圍,如果患處已糜爛(如乳腺下、指間、臀間、腹股溝),晚上可用紗布敷蓋。一般治療期體癬、股癬:1~2周;足癬2~4周(如果一天用兩次,通常療程為1~2周);花斑癬:2周。通常臨床癥狀于用藥后數(shù)天即可緩解,若要預防復發(fā),應(yīng)規(guī)律地使用本品一段時間,若兩周后無效則要復查診斷結(jié)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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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
對特比萘芬或本品中任何賦形劑過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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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兒童注意事項: 兒童應(yīng)在醫(yī)生指導下使用。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妊娠、哺乳期婦女在醫(yī)生指導下使用。 老人注意事項: |
兒童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妊娠與哺乳動物研究顯示,本品對胎兒和生育力無不良影響。由于本品用于孕婦的經(jīng)驗極有限,因此,應(yīng)權(quán)衡利弊,原則上孕婦不應(yīng)使用。鹽酸特比萘芬可經(jīng)乳汁排泄,故接受本品口服治療的母親不應(yīng)哺乳。 老人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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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藥理作用 |
本品為核苷類抗病毒藥,體外對I型和II型單純皰疹病毒有抑制作用,在病毒感染細胞中,病毒胸腺嘧啶脫氧核苷激酶將本品磷酸化為噴昔洛韋單磷酸鹽,然后細胞激酶將噴昔洛韋單磷酸鹽轉(zhuǎn)化為噴昔洛韋三磷酸鹽。體外實驗表明,噴昔洛韋三磷酸鹽與脫氧鳥嘌呤核苷三磷酸鹽競爭性抑制單純皰疹病毒多聚酶,從而選擇性抑制單純皰疹病毒DNA的合成和抑制。耐本品的單純皰疹病毒突變株的產(chǎn)生是由于病毒胸腺嘧啶脫氧核苷激酶或DNA多聚酶性質(zhì)發(fā)生了改變,最常見耐阿昔洛韋的病毒突變株缺乏胸腺嘧啶核苷激酶,它們對本品也耐藥。 |
鹽酸特比萘芬為丙烯胺類廣譜抗真菌藥物。能特異性地干擾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選擇性地抑制真菌的角鯊烯環(huán)氧化酶的活性,使真菌細胞膜形成過程中的角鯊烯環(huán)氧化反應(yīng)受阻,從而達到殺滅或抑制真菌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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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項 |
1.不推薦用于黏膜,因刺激作用,勿用于眼內(nèi)及眼周; 2.嚴重免疫功能缺陷患者(如艾滋病或骨髓移植患者)應(yīng)在醫(yī)生指導下應(yīng)用; 3.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妊娠、哺乳期婦女在醫(yī)生指導下使用; 4.兒童應(yīng)在醫(yī)生指導下使用; 5.老年患者誤過量用藥。 |
1僅供外用,避免誤入眼內(nèi)。應(yīng)放在兒童不能觸及處。 2使用過程中如出現(xiàn)不良反應(yīng)癥狀,應(yīng)停止用藥。 3療程一般不超過4周。 4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妊娠與哺乳動物研究顯示,本品對胎兒和生育力無不良影響。由于本品用于孕婦的經(jīng)驗極有限。因此,應(yīng)權(quán)衡利弊,原則上孕婦不應(yīng)使用。特比萘芬可經(jīng)乳汁排泄,故接受特比萘芬口服治療的母親不應(yīng)哺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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